债主拿着12万元借条起诉却被驳回 因这钱在赌场中所借

21.11.2016  17:37

贾先生拿着借条到法院打官司讨债,被告吴先生也承认欠条是其所写,确实借用了原告12万块钱,但法院却驳回了贾先生的起诉,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

招呼他人去赌博 把钱借给赌博人

贾先生是我市人,其姐姐在浙江省某个城市开办了一家物流货场,贾先生前去帮忙。到了地方,贾先生才知道,原来姐姐不光开货场,还在货场仓库中开赌场,有司机装运货物路过或停留,贾先生和其姐姐就招呼司机去“玩几把”。有司机把身上的钱输光,想翻本,贾先生也会借钱给他们继续赌。

今年1月中旬,一名五河县货车司机吴先生被贾先生和其姐姐招去赌博,吴先生身上的几千元很快输没了。吴先生想要翻本,便向在场的贾先生借了几万块钱,没想到一会功夫又输光了,吴先生不甘心,继续向贾先生借钱。

吴先生分几次一共借了12万块钱用于赌博,并给贾先生写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利息,以及用自己开的货车作为抵押。

双方争抢货车时 警察发现赌博窝点

一晚上的时间,吴先生不仅输光了身上的钱,还欠了贾先生12万元钱。第二天,身无分文的吴先生准备开着货车离开,想趁着赶回老家过年的这段时间,多挣点钱。走出赌场,他才发现自己的货车不见了。

双方在讨要、争抢货车时发生冲突,被当地民警发现,赌博案发。贾先生及其姐姐被刑事拘留。浙江一家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对贾先生及其姐姐依法作出判决。

隐瞒借钱用途和场所 起诉被驳回

今年6月份,贾先生拿着借条向五河县人民法院起诉吴先生,诉求其归还借款12万元、利息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贾先生出具的借条显示,借条写于1月19日,限定归还期限为10天。贾先生还找来了证人,但对借钱的地点和用途,却含糊其辞。

庭审中,吴先生承认写有借条,但其认为借的是赌债,且全输在了赌场,出了赌场,他就不再欠贾先生钱。证人在庭审中说,他只知道吴先生向贾先生借了4万元,因为当时吴先生输钱,还要继续赌,他很生气,提前离开,后面的事情就不太清楚了。

五河县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此案中贾先生虽然出具“借条”,但是“借条”中涉及的款项系其在其赌场内提供给吴先生用于赌博,且在贾先生开设的赌场内当场输光;贾先生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赌博仍然提供借款,属于不合法的借贷关系。

借钱赌博属于不合法借贷 法律不予保护

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借款合同无效;故原告主张被告偿还借款12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法官提醒,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记者 陈艳春

原标题:债主拿着借条起诉却被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