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着力推进“三保障一兜底”,严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09.2016  20:38

  记者昨天(19号)从全省健康脱贫工程推进会上了解到,我省将着力推进“三保障一兜底”,到2017年底,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确保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据统计,我省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约87.1万户、197万人,因病致贫已成为我省贫困人口致贫的第一主因,大病、慢性病是一些贫困家庭脱贫的最大障碍。省政府副秘书长、扶贫办主任刘永春:“目前全省309万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占比高达57.2%,成为致贫返贫的首要因素。坚决好贫困人口的健康问题,关系到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能否如期实现。”

  为了有效控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省将全面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出录音):“尽快制定贫困人口综合医保实施办法,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为了减轻贫困人口看病负担,自2017年起,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将由财政给予补贴,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同时,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实行医疗兜底保障。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周大群:“贫困人口年度个人自付合规费用,县域内不超过3000元,市级医疗机构不超过5000元,省级医疗机构不超过10000元。贫困人口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获得补偿后,当年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年度自付封顶线时,超过部分全部财政兜底保障,由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全额支付。”

  我省还将着力创新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模式,在精准识别保障对象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签约服务、分类救助、便民结算,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增强健康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刘永春:“到2017年底,贫困县县域内就诊率要达到90%,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加兜底这个保障体系要建立,到2020年,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记者: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