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联动保平安——亳州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记事

13.12.2016  23:02
 

  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由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尤其是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法院立案登记数量大增。

  为适应纠纷的多元属性,满足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安徽省亳州市两级法院着力转变矛盾纠纷解决理念,打破诉讼“包打天下”的局面,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从单一的诉前调解,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和商事调解各自充分发挥作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多元化解省时省力

  2015年10月,市民张某驾驶沈某的小轿车与赵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赵某受伤,两车受损。经认定,张某负全责。由于协商未果,赵某将张某、沈某及承保涉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起诉至谯城区人民法院。承保涉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对原审法院判决其承担鉴定费和评估费不服,上诉至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今年9月27日,亳州中院委派市保险业协会的特邀调解员张少鹏进行调解。最终,各方表示接受特邀调解员关于各自承担相关鉴定费和评估费的建议,握手言和。10月14日,亳州中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从启动调解到案结事了不到二十天,且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如果走诉讼道路,二审期限为三个月,当事人要付出时间、精力等大量成本。

  “这个案件就是专业调解发挥了作用,充分反映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的良好效果。”亳州中院院长王晓东说,“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可以降低社会纠纷解决成本,有效缓解中、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委托平台助力共赢

  今年2月,涡阳县涡南镇村民王某与郭某经人介绍举办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到三个月,双方感情不和,郭某回了娘家。

  王某于是将郭某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及其他财物损失。最终,在涡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绩胜的主动调解下,郭某返还了部分彩礼款,王某申请撤诉。这桩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被成功化解。

  据统计,仅9月20日至11月23日,亳州两级法院就委托调解案件979起,调解成功529起,成功率达54%,多元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还聘请了101个调解组织1853名特邀调解员,通过诉调对接、上下联动、相互配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目前,亳州两级法院已正式运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平台,把网络终端延伸到调解组织、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庭,即时推送有关资料,委派调解组织或委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案件。亳州两级法院还建立了特邀调解员电子数据库,将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专业特长、调解经历及彩色近照等录入数据库,并印发特邀调解员名册,供两级法院使用。

  努力打造“亳州模式

  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将其列入亳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并于今年6月中旬审议通过亳州市《关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

  亳州中院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将组织保障、制度保障、阵地保障、工作保障纳入考评范围,实现季度督查检查和年终总评相结合。年终,市综治委将组织考评组赴县区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县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一定分值计入总分。

  与此同时,亳州中院还会同市财政局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经费保障机制。7月13日,亳州中院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有关经费保障的文件,文件规定,每年年初两级法院分别核算并申报,相应财政部门将该补助经费统一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诉调对接中心每月逐案核查一次委派(委托)调解员的办案情况。调解成功的案件,查看调解卷宗,根据案件难易程度、调解工作量和调解效果,一件酌情给予500元至1000元补助;调解不成的案件,查看委派或委托调解函、调解记录、调解反馈函、交通等费用支出票证,一件给予100元补助。

  今年7月2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对亳州中院报送的《考评办法》和《落实经费保障的通知》作出批示,称赞这两份文件颇有创新、建树,解决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关经费保障问题、综治考核纳入问题,应认真总结,全省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功能,实现内外网互联互通,并开通在线视频调解功能,推动多元化解工作在劳动人事、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等纠纷集中领域发挥作用,努力打造‘亳州模式’。”王晓东表示。

  转载: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