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促进高校公共资源面向社会开放

18.08.2014  12:33

    记者8月16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意见》,要求全省各高等学校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教育、文化、科研、体育等资源,最大限度向社区居民开放。高校的图书馆、体育场馆、博物馆等也应纳入开放范围。

  意见明确提出,高校的图书馆、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体育场馆、实习实训中心、标本馆、博物馆、展览馆、工程中心、重点研究基地、体验中心、认知中心和网络课程、信息资源等都应纳入开放范围。

  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每年确定并公布若干个校园和基地、实验室等各类资源开放日。开放日可以和招生咨询、校园文化宣传相结合。标本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工程中心、重点研究基地、体验中心、认知中心、创新实验室等要加大开放频次,充分利用周末和寒暑假设置校园开放日,广泛接纳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进校参观、学习、锻炼。

  入选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高校应率先做好教育科研资源开放的示范工作,省教育厅将把此项工作纳入高水平大学建设考核指标。为鼓励高校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把部分公共资源推向市场,经物价部门审批,学校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成本收取适当费用。

 

 

 

 

责任编辑:李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