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区法院常态化QQ庭审 便利当事人

20.06.2016  15:11
 

  安徽法院网讯  6月17日上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经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意,采用QQ庭审方式开庭审理被告在北京的一起承揽合同案件。这是该院常态化QQ庭审方式、努力解决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举措。

  本次庭审的案件是一起原告安徽某企业与被告北京某两企业承揽合同纠纷,被告未及时给付承揽合同价款而引发诉讼,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芜湖经开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及时向两被告寄送民事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被告收到材料后,联系法院,请求法院主持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卷宗,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且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愿,遂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核实,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为该案适宜采用QQ等视听传输技术开庭审理的简易程序,在征求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该院决定采用QQ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查明了当事人双方的身份,并告知了权利义务,一一核实了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该院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科技优势,不断创新方便当事人举措,提升庭审效率,开展QQ等视听传输技术庭审40余次,使当事人切身地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