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拘留“老赖” 彰显司法权威

13.05.2015  13:33
 

  安徽法院网讯  5月6日,铜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周某司法拘留15日,并当场向周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

  2013年3月,董某乘坐周某驾驶的车辆,在行车过程中由于周某疏于观察,导致车辆发生追尾,董某遭受重伤。董某在出院后,就赔偿事宜经双方、村委会协调未果后,董某将周某告上法院。经判决,周某赔偿董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1205.16元。但董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内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周某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谎称外出,似乎铁了心当“老赖”,致使执行法官多次扑空。

  2015年5月5日,执行法官了解到周某可能第二天会到当地派出所处理事情,次日,执行干警很早的等待在派出所附近,近一个小时的等待,周某终于出现。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将周某拘传到法院。在法院询问过程中周某态度和行为均极其恶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遂决定对周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将受到惩戒。铜陵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拘留,给“老赖”以震慑,彰显出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