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荣获全国总社2017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

19.01.2018  00:10


1月15日下午至16日上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六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六届监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2017年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进行了考核表彰,我省供销社荣获2017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最高奖项,即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连续十一年在总社综合业绩考核中位列第一方阵。

2017年,全省供销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动中发〔2015〕11号和皖发〔2015〕2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综合实力实现大幅提升。全省系统实现销售总额3479.24亿元、利润总额58.19亿元、资产总额1330.2亿元、所有者权益355.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07%、6.3%、10.56%和13.2%,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进行了理事、监事替(增)补,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吴良斯当选为总社理事会理事,省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张海林当选为总社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