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供销社:多措并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22.01.2015  12:21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组理事会齐抓共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负责,并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到各单位、各企业负责人,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社党组理事会始终坚持企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不误。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企业目标管理责任书一样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企业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一样实施,领导班子述廉与工作述职一样开展,平时对所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抽查,年终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并兑现奖惩,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

二、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县社始终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抓源头、兼本标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警自励,拒腐防变能力。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组中心组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三严三实”为标尺,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去年共组织学习十二次,机关职工集学二十九次,学习《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和党规党纪,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党组书记亲自给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并到下属党支部上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带头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职工监督,按照县委要求和县纪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对吃喝风、“红包”风和办公用房清理等专项整治活动,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实行公开承诺,全系统所有党员都签订承诺书,承诺率为100%,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了清政廉洁的良好形象,筑牢思想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约束。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动反腐倡廉的重要途经,只有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权,才能真正做到拒腐防变、防止腐败的目的,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加强了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先后修订了《党(社)务公开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效能督查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了会议预算、公务接待、车辆使用、行政经费审批等制度,实现了凡事有规章可循、有制度约束,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积极推行党务、社务公开,遵循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在内容上,突出了公开内容最大化,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上的多样化,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今年县社领导班子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并将述责述廉列为民主生活会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由副职领导具体负责,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认真填写个人廉政档案。

四、加强检查监督, 防患于未然。 加强监督检查,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强化审计监督,全面推进企业经济年度审计,法人代表离任审计,重点项目资金使用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对审计发现问题,查清责任,严肃处理,强化重大工程项监督,我社今年有二个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项目工程招标、成本控制、流程范围、质量监控、资金拨付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确保了项目顺利验收合格,并受到省供销社、省农发局的好评。

五、重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 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党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认真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投入资金添置了必要的工作设备。积极支持纪检组监察室查处违纪案件,减少工作分工,促进落实“三转”,突出监督执纪主业。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去年收到县纪委转办两封匿名举报信,县社党组高度重视,督促并全力支持纪检组监察室按要求办结,使两封举报信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上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受理、接待、办理、回复制度,强化信访工作人员职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和案件审查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认真协调解决办案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