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生在全省供销社二届七次监事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31.03.2015  13:33

围绕中心工作    认真履行职能

促进供销社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在全省供销社二届七次监事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3月22日)

韩永生

 

各位监事、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省社二届监事会,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各位监事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锐意改革创新。围绕综合改革,省社成立了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改革方案,积极组织申报试点;深入研讨中央精神,认真谋划面上推进。围绕适应经济新常态,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水平、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970.9亿元,增长21.5%;实现利润总额40.1亿元,增长20.5%;资产总额973.7亿元,所有者权益251.8亿元,社会贡献总额74.1亿元,分别增长13.7%、11.9%和6.9%;上缴税金17.3亿元,继续保持了稳健发展态势。在2014年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荣获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第四名,连续八年稳居第一方阵。

      省社监事会在省社党组的领导下,在省社理事会的大力支持和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改革,尽责尽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笃实创新,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紧抓不放,组织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一年来,系统上下把完善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多措并举,大力推进。省社一方面充分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继续将监事会机构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工作调研和参加省里各项工作会议时机,向各级领导宣传汇报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上门争取支持,协调系统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事宜。各级供销社抢抓综合改革机遇,把恢复监事会作为深化供销社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改革方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蚌埠市社恢复“三会”体制,已获得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合肥市、宿州市、濉溪县、凤台县、灵璧县、黟县等市县社改革方案已获得当地党委政府原则同意,监事会恢复筹建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二)结合实际,制度体系建设有实质性成果。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社监事会出台了《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推荐(委派)监事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推荐(委派)监事任职资格、工作职责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对省社投资企业推荐(委派)监事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整合监督资源,出台了《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充分利用现有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打下了基础;参与起草了省社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这些制度的出台,有效地完善了监事会制度体系,促进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履行职责,监督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省社监事会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履行社有资产监督职责,在掌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强化内控与风险监督,更加注重社有资产质量提升,切实发挥监督和保障作用。一是整合审计监督职能。将审计监督纳入监事会监督体系之中,全年监事会参与各类内部审计项目14个,其中:省社投资企业2013年度经济效益审计项目12个;省社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基建工程总决算审计项目1个。根据审计结果,会同审计部门认真分析,就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并通过审计意见书下发至各投资企业。认真督查,及时通报各单位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投资企业强化管理,规范运营,确保审计成果在运用上取得实效。着力增强审计力量,公开招聘了两名财审专业人员。二是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协调有关处室和部门开展“新网工程”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专项监督检查,对“新网工程”和近三年农业综合开发共计59个项目进行审核,共涉及资金6096万元。该项工作的开展,摸清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提升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扩大了供销社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对闲置资产的盘活进行督导。就省供销商业总公司综合楼部分闲置资产提出了改建职工食堂、对外招商出租,实行综合利用的意见建议,既盘活了闲置资产又改善了后勤服务,获得一致好评。

      (四)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有明显成效。省社监事会坚持“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提出建议、督促落实”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一是更接地气,全年基层调研32天,对省社本级17家企业和16个市级供销社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对30家县级供销社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企业车间、仓储中心等70余个基层网点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基层社主任、企业员工、合作社带头人、种粮大户、基层农民进行了座谈,征求相关意见建议。二是提高报告质量,围绕供销社综合改革,形成了《关于供销社深化改革的思考》、《关于“社有资产”转变为“社有资本”的思考》两篇调研报告,被《中华合作时报》选编刊登;以“如何与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为主题,形成了《夯实基础  强化服务  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调研报告,并上报总社监事会调研组,获得总社监事会充分肯定,报告内容被充分采用;以系统改革发展情况为重点,形成了《关于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向全系统印发。三是成果得到有效转化,就基层社工商注册难的问题及时向理事会进行反馈,省社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联合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新建基层供销社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意见》;就综合改革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被省社改革方案吸收采纳;就强化基层工作,建议重视和建立反哺基层机制,得到了理事会认同。

      (五)认真梳理,社情民意工作扎实推进。省社监事会切实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原有信息网络进行了重新梳理,在以淮北市社监事会为总社社情民意联系点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合肥市社等58家单位为省社社情民意联系点,选聘信息员58名,基本形成了市、县、基层社三级联动的工作网络,并且建立信息工作QQ群和专用信息邮箱,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在工作实践中,以提升信息质量为重点,指导各联系点不断强化信息报送和收集的实效性、全局性和针对性。2014年,省社监事会在各联系点上报信息的基础上,就宿松县棉花种植与流通情况、淮北再生资源行业赋税问题、芜湖市社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分别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向总社监事会作了反映,被总社《监事会信息》部分采用。

      (六)多措并举,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省社监事会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多措并举,着力抓好自身建设。一是建机构,在省社机关内部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办公室机构设置,调配了工作人员,理顺了工作机制。二是强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重大理论及有关政策法规,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央关于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神,参加总社监事会培训班,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监督能力。三是搭平台,创办了《监事会简报》,及时反映相关工作动态,交流做法与经验,促进系统监督工作共同提高。四是显作用,各投资企业监事认真贯彻落实省社决策部署,在加强监督的同时,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来自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商务厅、地税局5位兄弟厅局的外派监事,在“新网工程”、农业产业化等方面为供销社争取了更好的政策支持。

      一年来,省社监事会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形势相比还存在着不足和差距。全省监事会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督的手段和方式单一,对某些领域的监督还需加强,制度建设尚待完善,队伍建设在专业化上还有待提高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供销社改革的重要之年。省社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省社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围绕省社中心工作,全面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证,认真探索社有资产监管的新思路、新方式,主动作为,加强创新,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彰显监事会作用,为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尽职尽责。

      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全面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

      供销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供销社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供销社改革文件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自信、明确方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入研究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新路径、新思路,全面参与和推进综合改革。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各地改革方案符合中央精神和大政方针,实施过程合法依规,推进工作扎实有效,进展速度科学合理。要突出监督工作重点,着重围绕供销社组织体系架构是否符合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综合改革中社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是否有效发挥等开展监督检查,使改革促发展、见实效。要及时发现改革中的问题,查找发展中的风险,化解过程中的矛盾,保证供销社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充分发挥监事会在综合改革中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夯实基础,积极推进组织体系建设

      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是根据供销社的性质、宗旨和体制运行要求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完善的组织体系是监事会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抓住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机遇,着力推进和完善全系统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体制,提高系统监事会机构覆盖率。进一步巩固省社各投资企业监事会机构建设成果,为充分发挥监事作用,全面开展监督工作打好基础。继续大力推进市级供销社监事会机构组建工作,把市级供销社监事会建设作为2015年组织建设的重点,努力实现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的新突破。加强分类指导,强化具体措施,争取实现县级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对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监事会机构建设的指导,促进各类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完善组织架构设置和职能规范,切实发挥作用。着力推动全系统投资企业监事会建设,落实好投资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机制,不断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三)履行职能,扎实做好监督服务工作

      监督服务是监事会工作的基础,也是监事会职能的重要体现。要围绕省社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积极有效地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探索监督服务的新机制和新方法。要加强对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的延伸监督,协同纪检、审计等部门,做好“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社有资产监管方式,督促企业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好出资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机制,充分有效地行使出资人权力。要把推进对社有资产各项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作为工作重点,深化综合改革中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强化对外投资、资产重组、债务处置、企业兼并重组、产权变更、合作伙伴选择、股权设置变更、资产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等基础性监督,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推进投资企业和所属事业单位各项工作审计全覆盖,认真落实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抓好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转化,促进规范发展。加大系统内审工作指导力度,着力提升系统内审工作水平,有效规避行业性风险。坚持和完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拓展监督渠道,发挥监督平台作用,提高监督效能。

      (四)科学有效,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健全和完善的规章制度,是推进监事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有力保障。要根据改革发展需要,逐步完善具有安徽特色的供销社监事会工作制度,使监事会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一是研究探索建立上下级社监事会工作指导和报告制度,下级社监事会要向上级社监事会报告重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机制。二是研究探索建立《社有企业监督工作制度》,使社有企业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借鉴先进经验,建立健全适应自身特点的监督检查制度、调查研究制度、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和创新监事会工作流程和工作途径,使监督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监事会工作水平的提升。

      (五)深入调研,切实有效建言献策

      调查研究是监事会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要结合总社监事会工作部署,围绕省社中心工作,针对性的选择调研课题,优化调研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更加注重调研成果的运用。一是围绕适应新常态,突出监事会监督保障作用的有效发挥开展调研,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围绕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探讨和解决难题。三是围绕在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实现依章治社,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四是围绕转变社有企业监管方式,推动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的建立,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开展调研,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用典型经验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五是围绕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保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活力等方面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调研。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六)强化管理,提高社情民意工作水平

      建设社情民意联系点,收集、反映社情民意,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供销社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各级供销社了解社情、掌握民意的触角,也是实行民主监督、创新监督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实准确、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省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的组织领导和规范化建设。强化信息员培训,通过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切实增强责任感,提升信息分析能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强联系点制度建设,制定完善联系点的管理办法、考评办法,明确工作流程和信息报送办法,推进联系点工作的规范管理。通过定期指导下发报送重点,指导各联系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突出供销社特色,把基层信息原汁原味地反映上来,把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的问题反映上来。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加大技术支持,逐步把现代信息技术引入社情民意工作领域,提高社情民意工作效率。

      (七)突出重点,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是实现监督工作创新和发展的基础。在新常态下,要继续抓好省社本级监事会能力素质的提升,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吃透综合改革各项工作部署,强化政策法制观念,提升发展合作经济和做好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监事会监事作用,使各位监事更多地参与到监事会的工作中来,强化监事会整体优势。加强对推荐(委派)监事的科学化管理,不断优化履职环境,促进推荐(委派)监事能履职、履好职,切实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指导力度,注重系统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和应对各地供销社在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办好《监事会简报》,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使之成为指导监督的手段和平台。

      同志们!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新常态赋予了监事会工作新的责任和新的使命,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围绕在综合改革中承担的新任务、新课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开创监事会工作新局面,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促进供销社实现新发展,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