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放心粮油供应网络产品质量第一批次抽检工作的通知

24.10.2018  11:42

各市粮食局,广德、宿松县粮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省政府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加强“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城乡居民粮油消费“舌尖上的安全”,省粮食局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放心粮油”供应网络产品质量第一批次抽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原则、范围和内容

以全省覆盖、主要品种、重点项目、随机抽查、及时整改为原则,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抽检范围为各市、直管县评审认定、挂牌运营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点所经营的粮油产品。各市、直管县被抽检单位和所抽检产品的数量按抽检计划表(见附表)实施,被抽检单位和所抽检具体品种由各市、直管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承检机构按随机性原则选取确定。抽检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或有关企业标准和《省局“放心粮油”质量抽检检测工作方案》。

二、承检机构

经公开招标,省粮食局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承担并负责本次“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抽检检测任务。

三、抽检时间

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四、抽检费用

本次产品质量抽检及相关工作经费在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抽检费用中列支。按招标文件规定,抽检中如发现不合格项目,被抽检单位有权要求按规定对备样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如仍然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被抽检单位承担;如复检结果合格的费用由承检机构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直管县粮食局要加强领导,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放心粮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产品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要切实做好与承检机构的衔接和配合工作,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和合同约定组织实施抽样和检验工作,高质量完成抽检任务。

(二)规范检验行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在抽检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操作,完善现场记录,健全工作档案,确保样品品种数量、质量符合要求,确保检验检测质量。抽样结果和检测报告要及时报送省粮食局,由省粮食局依规处置。省局在抽检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验收。

(三)切实加强整改。对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问题及隐患,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处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执法,严格实行退市召回制度和责任约谈制度,责成有关企业和经营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不符合标准的粮油产品进入消费市场。

附件:2018年“放心粮油”产品质量第一批次检测计划表

安徽省粮食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