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携手,让朱鹮自由飞翔

17.07.2015  12:49
   中国绿色时报7月17日报道(记者  韩莹  通讯员  张跃明)  近日,陕西省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表彰奖励了洋县龙亭镇高家沟村高善枝等3位勇敢保护朱鹮的村民,高家沟村委会还获得“社区共管朱鹮保护先进集体”称号,并获两万元现金奖励。
  在洋县,保护朱鹮已是所有村民的共识。自上世纪80年代初,几近灭绝的野生朱鹮再次在洋县被发现以来,陕西采取多项有效措施,鼓励、带动村民与保护区携手保护朱鹮的种群繁衍,为野生朱鹮营造了一个安全、舒适的生存空间。
   保护成为自觉行动
  在洋县农村,村民把朱鹮在房前屋后停歇或繁殖后代视为一件吉利的事情,他们会自觉保护树木和朱鹮,保护区管理局也会为有朱鹮栖息的农户每年提供100元的保护管理费。
  洋县村民高善枝家门前有一棵百年大榆树,自2010年开始,一对朱鹮在大榆树上筑巢繁殖,每年能成功繁育两三只朱鹮幼鸟。今年,这对朱鹮又繁育了3只小朱鹮。但在5月的一个晚上,高善枝和儿子高虎勇在家吃晚饭时,忽然听到一声枪响。父子俩赶紧出门查看情况,发现一只成年朱鹮被两个手持自制气枪的人击中落地,已奄奄一息。高善枝立即抓住两人说:“不要走,你们打死朱鹮了!”高虎勇也抄起晾晒小麦的铁叉挡住二人去路。二人见此状况,掏出一沓钞票递给高善枝。“朱鹮是国宝,给多少钱都不行!”高善枝断然拒绝,闻讯赶来的村民越来越多,犯罪嫌疑人曾某当场被抓。
  获悉此事后,洋县林业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在潼关县连霍高速秦东收费站成功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关某。由于雄性朱鹮被猎杀,雌鸟又受惊弃巢远离,巢中的3只朱鹮雏鸟已被带回朱鹮饲养救护中心进行人工救护饲养,目前3只小朱鹮生长状况良好。
   鼓励全民参与保护
  保护朱鹮已成为高家沟村村民乃至所有洋县人的共识。
  朱鹮曾一度“消失”在人们视线中,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野生朱鹮种群在洋县被发现。自此,洋县人走上了守护朱鹮之路。
  为更好地守护朱鹮,陕西先后成立了朱鹮保护观察站和朱鹮自然保护区,2005年,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国务院批准成立。洋县政府颁布《关于认真保护世界珍禽朱鹮的通知》,在朱鹮活动区禁止开矿、狩猎、砍伐林木。洋县林业部门成立保护小组,昼夜跟踪保护这群宝贵的野生朱鹮。
  随着朱鹮种群数量的增加和分布范围的扩大,朱鹮保护部门有限的人力难以有效管理近万平方公里的朱鹮活动面积。怎么办?依靠广大社区组织和当地群众。这是陕西为更好地开展朱鹮保护工作寻得的捷径。
  为鼓励群众参与朱鹮保护,从1986年起,在每年的朱鹮繁殖期,朱鹮保护部门就将朱鹮繁殖巢区及周边林木的保护任务承包给林木主人或附近有条件的农户管理。这些农民在70天的朱鹮繁殖期内,24小时守护在巢下的监护棚内,保证朱鹮不受天敌危害和人为干扰,大大提高了朱鹮繁殖成功率。从1995年开始,朱鹮保护部门又从洋县有朱鹮活动的乡镇招收朱鹮保护专职巡护员及朱鹮活动信息员,解决了朱鹮野外巡护人员不足问题。
  近年来,朱鹮保护区又开展了一系列朱鹮保护宣传教育和社区共管活动。在每年的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节,保护区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展板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让村民充分认识朱鹮,提高全民的朱鹮保护意识。在洋县,朱鹮是家喻户晓的吉祥鸟,村民们都会积极主动地保护朱鹮,从不干扰朱鹮的正常栖息,还经常向保护区报告朱鹮繁殖、活动地点和病、伤、亡朱鹮信息,为保护区赢得了最佳保护、抢救朱鹮的时间。
   完善补偿机制促保护
  朱鹮践踏秧苗,鸟粪危害林木,再加上当地政府和保护区不让村民在农田使用农药化肥造成农作物减产减收,在洋县,野生动物保护与村民民生改善之间的矛盾也曾一度难以调和。
  为弥补村民为保护朱鹮所做的牺牲,进一步激发村民的保护积极性,保护区先后给有朱鹮活动的村组修建道路共5公里,修建小型水电站两座,开办米面加工坊5家,还在山区举办食用菌讲座并为村民购买菌种。近年来,保护区又引导农民发展绿色无公害食品产业,种植绿色、有机水稻1800亩,以高附加值的有机产品收入弥补因管制措施造成的农民收入减少问题,使朱鹮主要栖息地的16个行政村的3200多人在保护朱鹮过程中受益。
  2008年,国家林业局启动野生动物损害国家赔偿机制,每年给朱鹮保护区管理局划拨近百万元朱鹮损害赔偿款,严格要求朱鹮保护区按规定将款项落实到农田受到朱鹮损害的农户,赔偿到人。这一措施给有朱鹮活动的村组和农户吃了一颗定心丸,村民从心底再也不排斥朱鹮,而是想方设法搞好农田湿地环境招引朱鹮。2014年,国家鉴于朱鹮保护的特殊贡献,一次性安排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00万元,这对保护区内100个自然村的湿地生态恢复治理及生态效益补偿起到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