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建住宅区需光纤到户 将于6月1日起施行

14.04.2017  12:36

记者昨日了解到,《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3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6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今后我省在公用电信网络已经实现光纤传输的地区,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和商业建筑时,应当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建设电信设施。未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审查合格,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同时,我省将鼓励既有住宅建筑实施光纤到户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