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药短缺说明基本药物制度不成功
日前,国家发改委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取消533种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有专家指出,此举是借助市场机制保证低价药供应,也是对政府主导的现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否定。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含有533种药物1154个剂型的低价药清单,对低价药“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据有关负责人讲此举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企业生产供应和医院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
此外,近期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还公布了《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对儿童用药“加强政策扶持,保障生产供应”。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医药合伙人王宏志分析认为,两个文件的共同点是“保障供应”,而“短缺”是这些文件的出台的共同背景。“深入分析则发现,533种低价药与520种国家基本药物高度重合,276种药物同属于两个目录或清单,换句话说,53%的国家基本药物供应得不到保障,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来保证供应。”
众所周知,全国医药生产企业有5000余家,市场供过于求,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为何产能过剩与短缺并存?
更令人不解的是,基本药物制度的设立的由头之一也是常用药物短缺,当初关于北京市常用低价药物短缺的调查报告曾经推动了有关部门再度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何以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五年之后还存在普遍的短缺现象?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文件,可获得性、质量和合理使用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总目标,WHO对可获得性的解释是基本药物公平获得和可承受力。现行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五年之后仍有53%的基本药物供应得不到保障,甚至部分药品在市场上绝迹,应当可以得出结论:现行基本药物制度是不成功的。
此外,借助市场机制保证供应也是对政府主导的现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否定,王宏志认为,从近期出台文件可以看出,53%的基本药物有可能不再执行作为基本药物制度标志的零加成、双信封采购的等政策,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论体系已经瓦解。
责编:李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