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低价药品日均费用“限高” 西药不超过3元

29.07.2014  13:01

  为调动企业生产供应和医疗机构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近日,滁州市公布低价药品清单,同时关于低价药品价格日均费用有新规定,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先后发布低价药品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低价药品自2014年4月26日起执行;省物价局公布的低价药品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低价药品清单公布到药品具体剂型,剂型下所有规格均为低价药品,执行低价药品价格政策。针对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制定的药品价格,日均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执行低价药品价格政策;不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

  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对列入国家和省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原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不突破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前提下,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医疗机构,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作价销售;执行药品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销售;社会零售药店自主制定零售价格销售。

  据悉,市直有关医疗机构、滁城各零售药店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市物价局将加强对低价药品清单内药品购销价格的监测和督查,依法严肃查处低价药品销售价格超过日均费用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