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为47位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18.03.2017  00:09
 

  安徽法院网讯  3月2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对委派辖区高皇镇洼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47件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了强制执行力,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拖欠47名民工工资近两年

  2015年5月前,淮南田家庵区王某某与潘集高皇镇的赵某某合伙承包了一家窑厂,随后他们雇用了47位老乡农民工在该窑厂工作,但后因种种原因,该窑厂于2015年6月停产后至今没有恢复生产,47位农民工工资近两年未兑现,共拖欠工资共计122500元,标的额最少的为266元,最多的为27600元。

  司法确认拥有强制执行效力

  找老板要不到工资的农民工们心急如焚,无奈找到了潘集法院寻求帮助。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这47位农民工与窑厂的合伙人之一都是潘集区高皇镇人,建议由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此案,能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能降低诉讼成本,农民工们欣然地接受了法院的建议。随后,诉讼服务中心委派并指导高皇镇洼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这47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调解。窑厂老板在事实面前承认了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也愿意兑现工资,但经济紧张周转不出这么多钱,当场表示分批偿还。后经调解员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窑厂老板答应所欠工资分两批给付完毕。协议签订后,农民工们依旧不放心,仍担心窑厂老板反悔,又要在重新走一遍诉讼程序,同样窑厂老板也担心日后这47名农民工还会找自己要工资。为了打消各自的顾虑,2017年3月1日,47位农民工和窑厂老板一同来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使得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协议书拥有了和裁判文书一样的效力。

  司法确认减轻诉累节约资源

  未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反悔,对方只能重启诉讼程序。立案审查7天,简易程序审理3个月,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则要耗时6个月,如果有一方或双方不服提起上诉诉讼还将持续3个月……如此复杂的程序,让很多当事人不愿意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而是直接诉至法院。而现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可自愿申请法院予以司法确认,确认后的调解协议拥有和裁判文书的效力,若一方反悔,对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次47名农民工在申请司法确认后,潘集法院仅用两天时间就完成了从立案到结案的程序,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有效地节约了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