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身份应聘工作当幌子 疯狂偷骗只为赚够赌资

02.09.2016  02:36

多次应聘工作,上班后不但不踏实做事,反而趁机盗窃和诈骗公司的财务。近日经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送货的面包车不见了

去年9月中旬的一天,市区一家商贸公司的负责人到公司上班的时候,发现天天都停放在公司门口的一辆送货用的面包车不见了,这名负责人在周围找了找也没看到,见状连忙报了警。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作案的陈某在今年1月份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原来今年40多岁的陈某在案发十多天前,应聘到这家商贸公司,从事送货的工作,干了没几天就辞职离开了。在他离职前,他偷偷地将送货用的面包车钥匙重新配了一份。案发当天,陈某用配置的钥匙将这辆面包车偷偷开走,准备将面包车卖掉,案发后这辆面包车被追回,并还给了受害人。

盗窃、诈骗无所不及

案发后陈某害怕案发后自己被抓,就用了别人的身份信息再次应聘到市区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从事货运工作。几天之后,陈某在上班的时候,趁人不备将店里的一辆电动车骑走,随后将这辆电动车卖掉。

一个多月之后,陈某再次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到一家商贸公司应聘驾驶员岗位,当该公司负责人要求陈某出示身份证和驾驶证时,陈某以取证件为由,借用被害人电动车一辆,当日陈某将该车销售。

2015 年11月上旬,陈某为骗取某经营部的白酒,使用“熊某某”的身份证明至该经营部应聘驾驶员兼销售员。陈某在应聘后对外送货期间,将伪造的销售凭证交付给该经营部老板,称销售款由买家赊欠。陈某将骗取的白酒用于自己饮用或自行销售获利,期间共骗取近1千瓶,合计价值2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部分白酒。

染上赌博后靠偷骗度日

据陈某交代,他因为染上赌博习惯,后来输了钱,就想通过偷和骗的方式搞钱来供自己赌博和日常消费。

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7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2.4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陈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其案发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部分被盗(骗)物品追回已发还给被害人,减少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张志勇 郑贤海 记者 余庆)

原标题:男子应聘当幌子实施盗窃与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