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为全面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政策,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休宁县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确保将全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所采取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
二、多方协调,出台《细则》。由于今年将“两项补贴”合并为一项民生工程,改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所以,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经过县民政局与县残联、县财政局的多次对接,并征得县政府同意,于3月24日出台了《休宁县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确保“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有据可循、经费落实有力保障。
三、细致摸排,精准识别。为准确把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县民政局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详尽的部署,要求各乡镇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严格把关,足额发放。县民政、县残联各司其职,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严把审核、审批关,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标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二级残疾人为800元/人年,三、四级为400元/人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60元/人月。
五、动态管理,进出有序。“两项补贴”补贴实行动态管理。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县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止4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新增97人,注销22人,发放护理补贴49.2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5.67万元。
上报单位:休宁县民政局 |
信息作者: 金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