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岭南乡:“三字经”上好党风廉政“建设课”

21.06.2016  04:25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增强所内人员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休宁县岭南乡财政所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的方式,有效提高了所内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即是认真落实贯彻《廉洁准则》,利用休息时间,所长召集所内人员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活动,并配套性的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书本、网络等形式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给所里营造了一个廉洁、诚信的良好环境。

      “”即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中,从工作中体现。我们要做到越是小事越要留心,越是独处越要谨慎,小到自己本工作计划的分解,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大到开展服务型财政所,高效优质服务,都一一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即是对照《廉洁准则》和自己签订的《责任书》及有关要求,结合自己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了总结和自我认识,揭摆问题,自查自纠,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出措施,立即纠正,朝着廉洁自律的方向不断进步。

( 来源:休宁县岭南乡信息站  作者:胡少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