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 全省获奖企业达13家

16.12.2016  16:05

  日前,根据《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经公开评审,省政府决定授予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5家企业第三届“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截至目前,我省已有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13家。

  省政府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每两年评审1次,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5个。申报对象要求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等位居省内同行业前5位,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方面政策;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相应资质;近3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诉;近3年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均被“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