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关于编报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通知

07.07.2014  20:24

省国资委关于编报2015年省属企业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为及时做好2015年省属企业(含直属企业,下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制工作,现就做好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方向和重点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支持省属企业承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省属企业改革重组,帮助企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省属企业民生项目支持力度,支持省属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推动省属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报内容
(一)编制说明
1.项目承担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产权结构等;
2.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申报理由;
3.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和阶段目标;
4.资本性支出项目的立项依据、可行性分析、投资方案与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项目目前实施进展与2015年计划安排,拟申请资本预算资金的具体支出范围等;
5.费用性支出项目的立项依据,企业改制具体方案,项目总支出及测算依据、测算标准及计算方法,企业已经支付、资本预算已经安排资金数额,2015年度计划安排,拟申请资本预算资金的具体支出范围等。
6.项目绩效考核及有关责任的落实;
7.其他相关资料。
(二)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见附件,亦可登录http://www.ahgzw.gov.cn网站下载。
三、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报要求
(一)省属企业应切实履行职责,对照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方向和重点,认真做好项目摸排、遴选和论证工作。企业所有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的项目原则上都应列入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严禁违反规定和程序,在支出项目计划外向省国资委另行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安排要求。每户企业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承担企业级次限定在三级以内。
(二)省属企业应规范和完善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报程序。国有独资企业的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应经董事会审议;国有控股公司的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企业内部决策机构审议并通过的相关决议随文报送省国资委。
(三)省属企业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计划编报工作。项目申报材料务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简洁规范。省国资委将依据有关规定把企业支出项目计划编报情况纳入年度预算管理考评范围。
(四)省属企业应于2014年7月31前将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报送省国资委,同时将纸质报告及项目相关材料(A4纸打印,一式1份)径送省国资委资本经营预算处,申报材料WORD文档发送[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省国资委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