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手段铲除山头主义

02.11.2014  12:02

  中央巡视组在向河北省反馈巡视情况时提出,坚决抵制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山头主义。这是向一些领导干部权欲膨胀、“占山为王”发出警示信号。

  近年来,党员干部中确实存在着少数以权力为纽带形成的利益联盟。个别领导干部权欲观念作祟,将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将上下级关系看成人身依附关系,将国家资源当成自己的私产,将下级干部当成“家臣”。选人用人上奉行“一言堂”,任才举贤只看自己圈内人,对圈子外的人极力排斥。

  山头主义泛滥,压抑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架空国家的政策法规,结果是政令不通、法治局部受阻于人治,损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党的执政基础造成伤害。近两年打掉的“老虎”中,不少都存在山头主义作风。

  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敢于并且能够占山头,根本原因在于权力的脱缰和监督机制的失灵,尤其缺乏人事权制约监督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许多重要政策,比如重大决策的终身追责制度,比如领导干预司法追究制度等,都为山头主义上了一道“紧箍”。真正用法律把权力装进笼子,让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公众监督发挥作用,才能防止权力合谋寻租,清除山头主义存在的土壤,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陈灏董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