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买房想“赠送面积”有点难 消费者实惠有所减少

22.08.2014  16:41

  “空中花园赠送一半,飘窗全赠送……”以前,市民在购房时,总会得到售房者的格外“优惠”。但这种促销手段,随着住建部批准颁发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实施,已经变得不再适用。换句话说,以后购房者想“赠送面积”有点难。

  该《规范》已经实施一个多月,阜阳市的情况如何?

  “赠送面积”计算要求更严

  颍州晚报记者了解到,开发商最常用的“赠送面积”便是旧版《规范》中不计算面积的飘窗,不少业主装修时可直接将窗台打掉,以扩展房间面积。而新版《规范》中明确要求,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阳台的赠送空间也被压缩。按照此前规定,阳台只计算一半面积。而新版《规范》更加细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凹阳台),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凸阳台),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过去不算面积的双层挑高阳台,现在至少算一半面积。

  “买一楼送地下室”也将行不通了。按照新版《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同时,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如此一来,飘窗、空中花园等计算面积要求更严,开发商再难通过“赠送面积”来抓取购房者的心。

  阜阳楼盘暂未受影响

  近日,颍州晚报记者走访了阜城多家楼盘的售楼部,发现与外地一样,阜阳的楼盘也多有赠送面积。如西三环某楼盘,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户型,赠送2平方米卧室;一道河中路某楼盘,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户型,含南北通透飘窗、阳台、卧室等赠送面积达15平方米左右。

  对于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多家楼盘的售楼人员称“没接到通知”,但他们认为,现在他们在售的楼盘都是在房管部门备过案的,新版《规范》对此不会造成影响。对于以后,一名售楼人员称:“如果以后大家都不赠送面积了,肯定会出台别的优惠措施。”

  购房者:消费心理影响有限

  “原来已经不准赠送面积了?”在一道河中路某楼盘售楼部,前来看房的王先生显得有点意外。但是,他近期有购房意向,销售人员已经跟他说要送一部分面积,因此他认为自己购房不会受到新版《规范》影响。

  而颍州晚报记者采访的几位近期尚无买房意向的市民则称,现在楼市低迷,短期内开发商已经备案的房子不会卖得这么快,因此他们也不着急出手买房子。至于以后,他们认为,开发商之间竞争很大,会有别的促销政策出台。

  业界:以后购、销都会受到一些影响

  据了解,这些“赠送面积”,在业内被俗称为“偷面积”。之所以被称为“偷面积”,是因为这些所赠送的面积多为公共面积,已经公摊到购房者的购房面积中,实际上购房者已经为此买单了,开发商再“偷”过来美其名曰“赠送面积”。

  也就是说,新版《规范》实施以后,开发商在促销时,少了一个“噱头”,其实也有利于购房者权益的保障。

  但也有不同声音认为,如果按新版《规范》执行,购房者得到的优惠确实少了。比如阜城某地产老总焦经理表示,“偷面积”从某个角度来看,是行业管理部门的说法,因为如果不严格按楼盘规划的容积率来建房,势必会在房屋的某个部位有加大现象,比如飘窗等。像阜阳这样的北方城市,在保证楼盘光照指标的情况下,容积率指标是用不完的,将房屋的某个部位加大作为赠送面积,对消费者有利。反言之,如按新版《规范》执行,消费者得到的“实惠”就会有所减少。(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