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从家偷钱购买手机 销售商“听劝”退款

12.03.2018  03:52

据安徽商报消息 两名少女从家里偷拿了3000元钱,购买了一部手机。其母亲发现发票后追问,女孩们说出实情。日前,这位母亲找到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希望监管局能帮忙退机。

据悉,这两名女孩分别为12岁和14岁,2月18日,二人私自拿钱购买了一部手机。2月25日,两人的母亲黄女士发现购机发票,并问出了实情。因家里不宽裕,黄女士与爱人找到手机经营店负责人,试图退回手机,但该店负责人不答应。 3月2日,黄女士向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求助。并表示愿意承担孩子们丢弃手机外包装等物品造成的损失。

当日,该局双岗所执法人员赶赴手机店核实情况。当时,手机店经营者认为,他们不可能去判断每位消费者的年龄,不存在过错,不同意退款。执法人员认为孩子的这种购买行为给家长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难以做出相应的预见。而且花3000元买手机,对无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而言,标的数额过大,且事后未得到家长的追认。

提醒

商家销售时需进行甄别勿让未成年人大额消费

在执法人员调解下,商家最终全额退款,并表示不追究因手机外包装等物被丢弃的损失。 3月5日下午,黄女士拿回了退款。 执法人员提醒,商家在今后销售商品时要正确甄别消费者消费年龄和消费能力,切勿在家长未确认的情况下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销售与其年龄、智力均不相适应的商品;同时家长要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动态和行为动向。(陆虎 王学娟 陶伟)

原标题:未成年人从家偷钱购买手机 销售商“听劝”退款 责任编辑:何迅纪 文章关键词: 未成年人 从家偷钱购买手机 销售商“听劝”退款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