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日报:今年我市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15.04.2016  16:41

        淮北日报: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预案》明确了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和范围。我市小麦纳入国家政策实施区域,享受惠农政策红利。

    《预案》规定,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5月2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7月16日至9月30日;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在我省为当年9月16日至次年1月31日。

        近年来粮食连年丰收,仓容和市场压力加大,粮食价格下行趋势明显,影响了农民种粮效益。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行稳定了价格预期,维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利益。据市粮食局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市粮食收购总量达到410万吨,其中最低收购价收购184万吨,带动农民增收9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