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防车位租金到底归谁:谁投资谁受益

17.07.2015  05:24

  近日,黄山路某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高层住宅下配套有地下人防车位,前期开发商将不少车位长期租赁给业主。就车位租金问题,业主与开发商发生严重分歧。

   业主:小区配套收益该共有

  该小区有数栋高层住宅,地下一层配套人防工程,内划了不少停车位。业主陈先生称,由于人防车位没有产权证,只能业主租用而不能买断。近期,开发商将划好的人防车位以长期租赁的形式“卖”给业主,目前已经租出一部分,而这部分收益全部为开发商所有,这让陈先生很不满,“按道理说,人防是必须要有的配套,它的收益是不是该业主共同所有?”持这个观点的还有不少业主,为此双方多次协商但并未有结果。

   开发商:没有公摊业主的面积

  小区开发商一位负责人称,从小区商品房明码标价书和测绘报告书上就能看出来,“我们并没有将人防车位的面积公摊到业主的面积里,也没有让业主承担造价。”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人防车位出租的收益应该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虽然车位办不了产权证,但毕竟我们是投资方,所以我们拥有所有权,这并不能算全体业主的共同收益。”

   部门说法:谁投资谁受益

  对此争议,合肥市房产局相关部门称,关键要看人防工程的成本是谁承担。如果开发商未将兼有人防功能的车库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未将工程费用计入商品房价格,开发商可根据《物权法》规定“谁出资、谁建设、谁受益”,对车库享有租赁权。合肥市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首先明确的是人防车位不允许出售,但可以出租,“谁投资、谁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