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两老人闹矛盾分手 为讨缴纳养老保险金费用对簿公堂

24.06.2015  18:48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家庭纠纷。

家住霍邱城关镇某社区的闫某今年已达76岁高龄,经人介绍认识了60多岁的冯某,后两人同居 生活 了一段时间。两人相识不久,经冯某提议,闫某利用其退休教师的身份帮助冯某办理了养老保险。不久之后,冯某称闫某在同居期间曾多次殴打自己,其不堪忍受这种殴打后离家出走至女儿家。在闫某及其社区居委会的帮助劝说下,冯某被接回来与闫某继续共同生活。后两人因为生活矛盾分手,为当初办理养老保险的三万多元打起官司,诉至法院。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通过多方途径调查取证,但是当事人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当事人两次庭审上的陈述均不能充分的证明这三万多元的钱是谁交的。法院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了解到这笔保险金是两人共同交纳的,具体交纳数额不清。为了保障双方老人的最大权益,承办法官及承办庭庭长多次组织双方老人进行调解,无奈两位老人都十分执拗,闫某要求冯某赔付两万元,而冯某最多只愿意给付一万元,调解至此成为僵局。最终还是闫某的儿女提议,对闫某声称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由冯某赔付闫某两万元,而实际冯某只折付闫某一万元,剩下的一万元由闫某的儿女给付。一个善意的谎言,一份真诚的孝心,就这样化解了这场无休止的纠纷,两位老人也最终回归到自己平静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