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启动 属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
19.03.2015 16:04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日前,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安徽被列入全国首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省份,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就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方案,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试点范围、人民监督员的设置和选任机关、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管理以及原人民监督员的重新确认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人民监督员分为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省级人民监督员监督省人民检察院(含派出院)办理的案件,由省司法厅负责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监督市级人民检察院(含派出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由市司法局负责选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具体组织工作。
其中,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级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不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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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201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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