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发布

31.10.2017  09:36

重大决策不仅要多听取社会意见,更要进行科学估计。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发布,要求公共服务定价标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区划调整等重大决策均要进行风险评估,并形成相关报告和预案。风险评估不按程序来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将被追责。

该办法适用于省人民政府拟作出的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其中,明确了六大类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提请省人民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比如以省人民政府名义报国家批准的重要规划,制定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制定出台重大产业政策、调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定价标准;制定事关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和重要改革方案;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省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等。

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就决策事项可能给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风险以及风险的可控性进行评估。 根据风险评估后产生的报告,重大决策风险可以防控的,重大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控预案;难以防控的,承办单位应当对重大决策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决策方案,经评估确定风险可以防控的,依照前款规定制定风险防控预案。重大决策承办单位,在组织实施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受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违背事实提出风险评估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委托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并由重大决策承办单位提请有关部门将其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安徽出台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
  (记者水金辰)哪些重大决策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