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金山辞职请求的决定

24.09.2015  17:48
(2015年9月24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年龄原因,吴金山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吴金山辞去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信息来源:人选工委任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