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法院落实人大常委会要求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

21.04.2015  17:0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增强司法民主,2013年以来屯溪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先后2次就增加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额作出了决定,并就认真做好陪审员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作用等方面明确要求。该区法院认真落实人大的要求,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学习培训、考核管理、沟通联络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积极促进了该院陪审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一是扩容强队伍。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经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提请任命等法定程序,使该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42人,首次超过该院法官人数。
      二是培训强业务。通过组织旁听庭审、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实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为每位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等,供陪审员学习提高,有效提升陪审能力。
      三是考核强管理。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规定》,对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参审案件的次数以及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职务的情形等作出具体规定。
      四是联络强机制。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日常沟通联络,积极组织和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建立陪审QQ群、微信群等联络平台,及时在群里发布有关工作方面的通知、公告以及法院工作动态、工作举措等内容,通过联络平台进一步让陪审员了解司法、参与司法。
      今年以来,该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59件,参审率为95%。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黄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