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开幕

26.07.2017  14:04

  7月25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沈素琍,副主任花建慧、梁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韦大伟作的关于《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万方作的关于《安徽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初审。受省政府委托,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海阁作了说明。他说,修订这个《条例》是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的需要,是落实中央及我省安全生产新要求新部署的需要,也是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

  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8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受省政府委托,省法制办主任徐发成作了说明。

  《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条例》《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已分别经合肥、蚌埠、宣城、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伟、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同良、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美、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萍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邓向阳,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同志。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等听取了关于民法总则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