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立法计划

20.03.2015  17:16

  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日前经常委会第56次主任会议通过、并报经省委批准。根据计划,今年年内安排立法项目60件,其中审议20件、预备审议4件、报批准7件,同时对29件立法项目开展调研论证。 
      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资的审查监督,是地方人大监督的重要课题,结合本省实际,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年内制定监督政府投资办法、修改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同时,进一步强化经济领域立法,制定和修改信息化发展、专利保护、台胞投资保护等法规。
      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始终是人大立法工作的重点。根据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今年计划制定和修改法制宣传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物业管理、城市公共交通、节约用水、湿地保护、凌家滩遗址保护等法规。对于涉及百姓生活的食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立法项目,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立法调研,加快立法进程。
      为努力使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要求、反映人民意志、契合改革发展需要,省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实行法规清理常态化,适时修改、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根据计划,今年将废止 《安徽省罚款和没收财务管理暂行条例》《安徽省乡镇治安联防队管理条例》《安徽省图书报刊出版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了《立法法》,因此我省今年将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明确设区的市相关立法规范,加强立法指导和培训,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全省人大立法水平。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