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尝试“人大代表活力工程”建设

02.09.2014  17:30
为更好地反映选民意愿,提升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人大代表积极代表群众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意见,近期,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方案,尝试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人大代表活力工程”建设。该项工程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代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今年将对所有县、乡人大代表进行培训,重点是对代表履职能力进行培训,让代表了解作为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知晓人大代表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为增强培训效果,培训结束时还要进行书面测试。 二是代表风采展示工程。通过本县电视台、滁州日报定远版、县人大网站宣传来自各条战线的代表,展示他们的风采。 三是代表履职量化工程。充分利用“一个载体、两项制度”(“一个载体”是指以代表活动室为载体,“两项制度”即指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接待选民制度)搭建的平台,不间断地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和分组轮流接待选民活动,增强代表履职的紧迫感、责任心、进取力。设立代表履职量化考核目标,每个代表每年参加述职评议不少于2次,每半年一次;提建议、批评、意见不少于5条;参加代表小组集体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述职评议以后,由选民对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予以公告。邀请代表参与视察、调研,并形成常态化,为代表提供更多的履职空间。 四是代表履职年终评比工程。每年年终对每位代表和每个代表小组履职进行评比,对履行职责好的、表现优秀的代表和代表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今年制订的《定远县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评选办法》规定的标准,经乡镇纪检、计生部门把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初审,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定后公示7日,再进行表彰。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创新新形式,充实新内容,力争把此项活动做成一项系统工程。(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张丹批示:“本期信息反映代表工作的创新实践,很好!可作为今后信息编采的一个重要思路。” 发表时间:2012年4月5日 刊登载体:《安徽人大信息•信息专刊》2012年第14期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