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测绘法》修订草案

01.11.2016  12:38
                       2016-11-01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10月31日上午,为期7天半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在京开幕。当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测绘法(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张德霖对《测绘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
        现行《测绘法》于1992年制定,并于2002年全面修订。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地理信息规范监管和广泛应用”的总要求,《测绘法》修订草案针对当前地理信息应用与管理方面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现行部分规定作了修改。修订草案共10章67条,修改、增加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测绘成果共享和应用、统筹卫星导航基准站建设和应用、强化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修改主要遵循“加强共享、促进应用,统筹规划、协同指导,规范监管、强化责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