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

24.03.2018  19:44

  3月23日下午,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广祥、刘明波、李明、沈强、李平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3月28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审议《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审查和批准《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审查和批准《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审议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依法允许公民旁听,申请旁听的公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证。

  会议听取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上述意见和省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常委会2017年信访工作情况和2018年信访工作安排的汇报,充分肯定去年信访工作,原则同意今年工作安排。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努力提升人大信访工作信息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常委会副秘书长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