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大常委会力促代表建议“落地开花”

16.04.2015  17:12
近年来,寿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年在工作方法上努力通过把好四道关口,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提升代表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把好交办关。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并就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承办单位“一把手”从讲政治、讲法治和践行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负起责、牵好头、把总关,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提升办理工作质量。要求承办单位办前积极会商,对建议涉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以便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方案,避免出现“政策堆砌”、“文来文往”、“答非所问”等现象。  二是把好督办关。县人大常委会将严明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选择重点代表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适时调度。选择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邀请领衔代表参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调研和督办。注重“请进来、走出去”,在办理过程中,加强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交流、沟通互动,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对办理进展情况的意见。对于一些受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和落实的建议,及时向代表解释说明,赢得代表理解支持。  三是把好答复关。要求承办单位努力在代表建议“解决率”上下功夫。把代表建议办理与自身工作结合起来,对代表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实地勘查,属于工作职责范围且具备办理条件的必须办、马上办,条件暂不具备的争取办、分步办,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增强办理工作成效。严格答复时限要求,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不能按期办复的,必须向人大代表和交办机关说明情况,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答复函要格式规范、态度诚恳、文字严谨、政策准确,确保严谨无误,并及时做好办理资料的备案归档。  四是把好测评关。各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公开办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和人大机关网站进行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更加广泛的监督。与此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已经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对2015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单位办理工作进行量化测评。在明年召开的县人代会上,向全体县人大代表印发测评表,分代表团开展测评工作。根据测评结果,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后进单位进行奖惩。评定结果将通报县纪委、组织部门,作为各承办单位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韩大鹏) 信息来源:寿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