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东:人大代表要做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的模范

02.02.2015  04:10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之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至高无上的地位。我国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也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的权力之源。宪法的实施和落实,就是公民基本权利的落实,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的落实,就是各级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落实。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深刻认识到,关注宪法就是关注人民也包括自己的最大权力,维护宪法的尊严就是捍卫人民也包括自己的最大尊严,保障宪法的实施就是保障人民也包括自己的最大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 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强化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坚持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要把宪法思维内化于心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人大代表只有为人民代言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定要把宪法顶在头上、把人民装在心中,真正忠实于人民,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争当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的模范。 一要做学习宪法的模范者。 书读百遍,其意自见。要坚持原原本本地学,反反复复地学,吃透精神,掌握要义。要把学习宪法与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要把学习宪法条文与学习中外宪法思想史结合起来,加深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先进性的认识。要把学习宪法与学习基本法、普通法结合起来,与学习世情、国情结合起来,养成法治思维,增强运用宪法和法律履职能力。 二要做普及宪法的宣传者。 依法治国,首先要以宪治国。推进全民普法,首先要普及宪法。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发挥自身优势,走进选民,走进学校、社区、企业、农村,采取以案说法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三要做遵守宪法的践行者。 遵守宪法,人人有责,作为人大代表更要首担其责。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坚持依法办事。要忠实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把当好代表作为自己的主业主责,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帮助选民排忧解难。要尽心尽力为人民当好代理人和代言人,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坚决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四要做实施宪法的监督者。 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作为人大代表,要在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和带领下,主动作为,认真履职,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要关注法律实践,关注社会舆情,关注民生民计,及时发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督促“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越来越少的人在法律实践中感情受到伤害、权益受到损害,让越来越多的人信任、尊重、维护宪法和法律。(作者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安徽风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信息来源: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