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 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29.06.2018  16:38

  这两天,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办收到了几位省人大代表提交的有关群众利益诉求反映,准备转交给相关部门办理。代表联络办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帮助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

  最近,省人大代表陈长贵收到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村民关于房屋拆迁纠纷问题的反映。经过调查了解,他将有关材料递交给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办。陈长贵对记者说 :“人大代表就是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六安的这个情况,我们想请监察委来查实这个问题,把这个事情平息下来。”

  接到陈长贵代表转交的材料后,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办副主任汪义宇告诉记者,将按照有关程序,转交给省监察委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给予代表和群众反馈。汪义宇表示: “群众反映的一些生产生活中是具体问题的,他是作为代表信访件的方式,交给代表工作机关。由代表工作机关根据问题的内容,交给相应的部门来办理,所以说这个途径还是畅通的。”

  汪义宇表示,倾听百姓呼声,传递群众诉求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搭建网络平台、组建代表小组活动室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畅通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 “安徽省五级代表共有11万多,每一个社区基本上都会有一个代表,包括农村、乡镇人大代表,都覆盖到各个点。那么居民存在的一些困惑问题,或者无法跟政府联系沟通的问题,就可以通过你选举产生的代表来反映这些诉求,他有义务转达人民群众意愿。”

  为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我省对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也有着明确要求。根据《安徽省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人大代表。通过一系列制度约束,确保代表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汪义宇介绍: “按照这种程序走,他是有规范的,不满意还重新进行督办,由人大机关或者法律监督机关进行实时监督。你如果说有一些极端手段,你可能就找不着解决问题的部门,所以也找不到具体承办的单位,不利于这个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