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连松同志在全省人大代表小组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9.12.2015  08:29

编者按:全省人大代表小组建设工作座谈会于9月18日至19日在芜湖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就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推进代表小组建设等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现将胡连松同志的讲话印发。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胡连松同志在全省人大代表小组

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5年9月18日)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形势下,省人大常委会在这里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小组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央18号文件,传达贯彻全国人大专题座谈会和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动代表小组建设进行总结交流,这对于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换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同时多措并举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指导,特别是2013年初提出建设“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的目标后,得到全省各级人大广泛的认同,成为各级人大的共同实践。地方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履职实践丰富多彩,代表工作非常活跃,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代表小组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既丰富了全省人大工作的实践,又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这次召开人大代表小组建设专题座谈会,目的就是总结实践经验、交流心得体会、研究加强和改进措施,以更好地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小组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下面,我主要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建设,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代表小组建设讲三点意见,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宪法确立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发展得如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体现和发挥得如何,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的主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更好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对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作出了一系列的战略决策,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中,突出强调了各级人大肩负的历史责任和重大使命,为我们加强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今年中央18号文件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提出了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为地方各级人大提供了遵循。最近全国人大专门召开座谈会,研究贯彻中央18号文件、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对于落实中央的部署、促进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昨天上午省委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并在会前制定下发了省委12号文件,就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等作出新的部署,对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地生根。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县乡两级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基石。县乡人大都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基层政权建设,特别是中央专门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下发文件,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体现了优化国家治理顶层设计、夯实依法执政根基的新的作为。省委高度重视18号文件的学习贯彻,学军书记专门作了批示,省委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就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方面提出了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及时开展学习,而且就搞好全省的学习贯彻进行了认真研究,多措并举推动落实。下一步,省委督查组还将到各市、县对中央18号文件及省委1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全省各级人大都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把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而且要用好用足这个机遇,真正把一些多年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问题解决好,努力使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二要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的精神。9月15日至16日,全国人大专门召开座谈会,张德江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部署。这不仅对于推动中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力支持。会议作出的部署安排,是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的拓展和深化,是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与时俱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新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紧抓好落实,更好地推动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创新发展。三要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昨天上午,省委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继2008年之后,时隔7年,省委再次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既是一次全面贯彻中央新部署新要求、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思想动员会,也是人大工作推进会,对于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推动安徽未来的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这次会议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和省委印发的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既贯彻了中央精神,又切合了安徽实际,并且集中回应了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普遍关切,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抓好落实。要把学习贯彻这次会议和省委文件精神与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部署包括中央18号文件精神、全国人大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对人大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起来,真正把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全面把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一系列部署,既明确了推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原则、努力方向和重点所在,又涵盖了地方人大组织制度、工作机制的主要方面和履行职责的重点环节。特别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为推进新形势下代表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切实把握加强代表工作的主要用力方向,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积极探索实践,在新起点上推进代表工作新发展。

最近,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18号文件和12号文件,对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内涵丰富、内容全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把好代表人选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改进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选举等工作。明确连任代表候选人的比例,特别是在代表的连任提名问题上,要求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还有建立健全代表的退出机制,强调不能正常依法履职的应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党政领导干部岗位变动后不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应辞去代表职务等。二是就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拓展代表知情渠道和履职平台、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加强“一府两院”同本级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提出要科学制定省、市、县、乡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四是要求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明确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要求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带头执行代表职务。同时,还就代表开展述职、接受评议等作出规定。这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代表工作需要把握的重要方面。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落实到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中去,更好地指导和推动代表工作的开展。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新机制。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组织代表调研、视察、走访、直接联系选民、代表接待日和代表主题活动等方式,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要督促落实政府出台重大举措听取代表意见的规定,完善代表依法提出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联系安排机制,促进“一府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同等重视闭会期间与大会期间代表建议,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要强化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促进代表更好地执行职务、开展工作。

三、坚持不懈探索实践,努力开创代表小组建设新局面

推进代表小组建设,既是中央和省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也是代表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代表小组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升代表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在推进代表小组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

一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切实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加强代表小组建设,是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提升代表履职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构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平台、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特别是换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把代表小组建设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先后于2013年、2014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特别是提出代表小组建设“六有”的目标(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保障、有档案、有实效),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但从各地实践来看,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有的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参与率不高、有的代表活动场所设施缺少、有的代表工作机构力量薄弱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切实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更好地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二要坚持创新实践,不断丰富代表小组活动方式。代表小组活动,是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基本形式。划分代表小组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组织代表经常性地开展活动,使代表能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省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引导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发挥代表的集体作用。要不断创新代表小组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支持代表小组活动敞开门、走出去、下基层、接地气,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要充分发挥代表小组组长的作用。代表小组组长是小组的召集人和活动的组织者,小组活动开展得怎样、成效如何,关键在组长。代表小组组长都是兼职的,平时工作很忙,是在义务奉献,希望一如既往地尽职尽责,在其他代表共同支持下,不断探索开展小组活动的新路子、创造新经验,进一步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

三要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宪法和有关法律明确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和职责,其中,代表法规定了7项权利、7项义务,要求代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并强调“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这些规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有的代表不能正确处理个人生产工作与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有的因工作忙不能很好地履行代表职责,等等。这些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健全代表述职制度,全面推开直接选举的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扩大间接选举的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试点,切实增强代表履职的透明度。要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坚持把代表的履职情况作为继续提名推荐的重要依据,促进代表更好依法履职。要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代表退出机制。要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和督促代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依法执行职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带头发挥代表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发挥代表联络机构的作用,不断提升为代表履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部署,为推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建设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也提供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这次召开的代表小组建设会议,就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总结代表小组建设的经验,形成实际成果,指导今后工作,更好地推进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信息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