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 繁昌县深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 奏响法制计生最强音

10.12.2014  21:50
      近年来,安徽省繁昌县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坚持以构建人口计生工作依法管理新机制为重点,推进依法行政,深化“阳光计生”便民维权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均衡发展。先后获得“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国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先进集体”。2012年以来共有6个镇获得国家、省、市“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称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计生依法行政、性别比治理和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制定《关于办理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规范和指导全县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实行目标管理。每年初,县政府都与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年度工作目标量化、细化。在经常性管理的基础上,半年、年终两次进行集中考核评估,兑现奖惩。       二、加强宣传教育,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制定普法规划。将计生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多渠道全力推进。县委中心组经常安排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各乡镇、各单位将计生政策法规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县政府法制办每年开展计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评估,其结果纳入县对镇和单位的年度考核。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每年举办全县计生干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一线人员执法水平。坚持选聘计生专干测试计生法律法规制度,2012年以来,全县共有58名专干通过这种方式上岗。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250多人次参加国家、省、市培训,分批派出业务骨干赴南京人口干部管理学院学习,并邀请上级领导、专家辅导授课。三是深入开展“送法下乡进万家”活动。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和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每逢重大节庆日都集中开展大型送法下乡活动,将计生政策法规交到群众手中。2013年、2014年还分别举办人口文化节和全县计生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坚持“社会舆论扬法、办班培训讲法、宣传制品送法、文艺演出传法”,利用“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相关知识。2013年以来,印制宣传法制法规日历画20万份,刷新标语373 条,新建人口文化园12个,累计组织文艺演出和送法下乡活动52场次,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36期,受教育人数达16万人次,宣传品入户率达100%,群众计生法规知晓率达97%以上。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计生行政执法“五项”制度。即,案件回访、定期评审制度,受理申诉、接待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制度,社会承诺、政务公开制度,执法责任考评考核制度;“两错”案件逐级报告和复查、督查制度。坚持“两个原则”,抓好“五个环节”。坚持两个原则:即执法程序“规范、到位”的原则,要求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要依照法律规定,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卷宗。结合执法工作,把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执法过程中抓好“严格、准确、求实、细致、公正”这五个环节,把执法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行阳光操作。每年向县人大汇报 “一法三规一条例”贯彻落实及计生依法行政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查。聘请了18名计生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年开展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评议,对评议意见及时整改。做到行政执法制度化、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监督规范化。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抓程序规范。计生行政执法的每个案件,都严格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下达行政征收(或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申请复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抓行政规范。规定行政行为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约束下进行,要求达到无侵权行为,无重大错案、无侵权和诱发的重大上访案件。抓案卷规范。做到一宗一卷,填写统一规范,文书资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恰当。依法规范生育秩序。紧抓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坚持宣传与服务兼顾,预防与治理并重。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防范为主的工作机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做到“四个清楚,建立了四项制度”。“四个清楚”:即辖区内的医疗服务机构、经营范围、从业人员、B超分布情况清楚。“四项制度”:即孕产期访视制度;严禁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出生婴儿性别监测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抓源头管理。严把再生育审批关,对二孩怀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定期组织计生、卫生、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对全县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了检查,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两非”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便民维权活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计生便民维权活动,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便民维权意识,拓宽便民维权渠道和服务领域,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利益导向政策的基础上,2011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民本计生工程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繁昌县民本计生工程,在提前享受奖扶、农村土地集中整治、美好乡村建设、晚婚晚育、孕情上报、子女成才,农村和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实行一次性奖励等方面制定一系列奖励优惠政策。每年全县财政投入1500多万元用于兑现奖励优惠政策。同时,在全县广泛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着力指导村级完善《村规民约》,在村(居)民委员会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维护计生家庭的正当权益,制订有利于计生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广大计生群众。二是推行“阳光政务”。进一步健全村(居)民自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规范和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法律赋予群众的权利、应尽的义务、办事程序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人口计生工作透明度。三是开展优质服务。实行全程代理。镇级普遍设立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设立全程代理工作室,为广大群众提供体现综合服务和便民维权要求的公共服务平台。镇、村(社区)两级实行计生证件全程代办制度,缩短审批期限,及时为群众免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畅通投诉渠道。县、镇两级全面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设立来访接待处。努力打造为群众维权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依法、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问题。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10年县计生、司法部门合作,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无偿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几年来,共办理便民服务非诉讼案件18起,办理便民服务公诉案件10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陆维霞  彭再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