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研究部署各部门环保职责分工

04.03.2017  08:39

近期,亳州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认真贯彻《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皖办发[2016]77号)文件精神。同时,研究部署了《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行划分。

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制定出台,对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压实工作任务,推进工作落实将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市里将拟定具体分工细则,并逐步实施,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