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大幅度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

20.03.2015  12:26

 

近日,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在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的基础上再次明确了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范围和程序,提出了自2015年1月起标准发放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1000元,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动态管理。

 

具体发放名单由民宗部门与统战部门共同确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今年有60多名依法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符合生活补助费发放条件,将严格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准确发放、跟踪问效” 的原则予以管理。目前已经全部落实到位。

 

此次调整是结合亳州市宗教工作实际和当前物价增幅水平,经过多次论证的结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的关爱之情,切实解决了低收入宗教教职人员的实际困难,增进了同宗教界的感情,受到了宗教教职人员的称赞,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更好地带领信教群众为亳州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