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创办人大活动室

26.12.2014  17:59
 

  安徽法院网讯      为构建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工作新机制,拓宽监督联络渠道,创新监督联络方式,日前,亳州中院在办公楼四楼创办驻亳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市直代表小组人大活动室。12月24日下午,董艳慧、薛冰、曹振萍等7名驻亳省人大代表到亳州中院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亳州中院创办人大代表活动室是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措施,该项工作部署以来,该院高度重视,拨出专项资金,从现有办公用房调配出独立的办公室,建成功能齐全的活动室,为人大代表履职搭建了平台。活动室建立了《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记录本》、《代表小组活动成果记录本》、《代表小组活动联系群众记录本》、《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登记本》,并将视察调研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公示制度、学习制度、活动登记制度和小组负责人职责、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等“上墙”,以保证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

  参加学习交流活动的代表表示,代表活动室是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场所,是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宣传民主政治建设的窗口,也是代表工作方式的创新。亳州中院建立的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起步较早,设施齐全,运行规范,代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为代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活动室真正成为了“代表之家”。希望该市法院认真总结,逐步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