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年轻小伙来合肥产生轻生念头 竟在酒店招嫖杀害未成年女子

31.01.2018  15:41

因工作 生活 不顺心,心理痛苦,于是萌生了杀人后让司法机关判处自己死刑的想法。2017年5月13日,20岁的刘某某在 合肥 市蜀山区金寨路的某酒店,通过小卡片招嫖的方式,将未成年的王某约至房间后,持刀将其杀害。2018年1月31日上午,刘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刘某某是安徽宿州人,今年20岁,本该是大好的青春年华,但由于家庭、工作、生活不顺等因素,使得刘某某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不想活了,我想通过死刑来自杀。”庭审现场,刘某某供述道。刘某某称由于家庭条件不好,父母亲均是残疾人,加上他自己有遗传性疾病,让刘某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于是想了结自己的生命。但是他对自己下不了手,便就走上了极端。

据被告人刘某某供述,2017年5月13日晚,刘某某来到了蜀山区金寨路上的一家酒店,在酒店客房内,他发现有人在门缝里塞色情卡片,于是便拨打了小卡片上的电话,叫来了一位提供特殊服务的女士,但是刘某某对其并不满意。接着,刘某某再次拨打招嫖电话,这次被害人王某来到了酒店。

被害人王某来到房间内,刘某某便将其双手反绑,用事先准备好刀具将王某杀害。之后,刘某某逃离了作案现场,2017年5月14日下午,刘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当庭无辩解,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其辩护人认为招嫖团伙是引起本案的诱因,且被告人刘某某刚年满20岁,涉世不深,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公诉人认为,案发时,被害人未满18周岁,被害人虽参与非法活动,但与刘某某杀人行为并无因果关系,且刘某某杀人动机构成随机杀人,情节恶劣,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