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布被忘在产妇体内半年后被排出 淮北一医院遭索赔

11.08.2015  10:41

宿州市砀山县的杜女士去年10月份在淮北和平医院生下了一个宝宝,本来是很高兴的事,但是,悲剧来了。

孕妇在淮北和平医院分娩,医生将止血纱布遗忘在其体内。

半年后,饱受折磨的孕妇将纱布排出体外。

之后大约半年的时间里,杜女士总感觉下身疼痛难忍,并时常伴有恶臭。按照杜女士的话说,“那段时间真难熬,方便时疼的都没法蹲下身,还经常,血流不止。”杜女士返回和平医院检查,医生称这是产后正常现象。之后杜女士又到别的医院寻医问药也没有效果。直到今年的5月,杜女士在方便时,排出一块乌黑发臭的异物。当她再次来到和平医院时,医生告诉她,排出的异物是一块接生时“遗忘”在其体内的纱布。

愤怒的杜女士在此后3个月里,一直在与和平医院交涉,但因赔偿数目相差较大没有协商成功。

8月7日,记者联系了和平医院负责人张美英。她表示,杜女士住院分娩时,确实是因为医生的“失误”,导致放置在其体内止血的纱布,没有在正常的24小时之内取出。之后,医院并未逃避责任,多次与杜女士协商赔偿事宜,可“近段时间联系电话她,却对方一直不愿接听”。医院将尽快与杜女士取得联系,用诚意获得其原谅、达成赔偿协议。

像这样粗心的大夫还真不少

◆2015年3月,山东胶州姜女士剖产下一名女婴,之后被告知纱布留在了体内······一天之内接受了两次剖腹手术。

◆2014年2月8日,蔡女士在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产下一名男婴。之后她一直觉得下体疼痛,并伴随着大量出血,返回宝安人民医院检查被告知是伤口愈合期,正常情况。3月2日晚上,丈夫从蔡女士的下体里抽出了一条长宽约20厘米的纱布······

◆2013年3月,河南尉氏县的张先生在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接受了微创胆切除手术后,术后感到身体不适,痛苦万分,体重由90公斤降到60公斤,被告知为术后恢复期。当年9月,张先生住进开封市淮河医院,经过手术发现遗留在腹腔胆管上的止血用的金属夹子······

◆1997年6月,彭女士做了“右上颌囊肿袋形术”,术后十多年她一直感觉鼻部不适,而且经常流出黄绿色鼻涕,还伴有咳嗽、打鼾、头痛、恶心、呕吐、憋气等症状。2010年12月,彭女士从鼻孔里抽出一根纱条,经检查确定为医疗使用的“碘仿纱条”,彭女士将该医院起诉至法院。

李华阳律师表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案中,被告医院的医生在为彭女士做手术时违反治疗常规,将“碘仿纱条”遗留在她体内,给彭女士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