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四化”推进民间资本投资

23.07.2016  00:47

  省交通运输厅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民间投资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一定程度存在的政策措施不落地、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企业成本高负担重等突出问题,加快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民间资本投资。

  一是强化法律保障,营造“法治化”投资环境。积极呼吁并协助国家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工作。同时对涉及民间资本的交通运输相关事宜,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或相关合同的约定,在履行好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的同时,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是强化投资引导,构建“差异化”投资格局。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外资、民营资本等社会资本投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场站枢纽、港口、物流园区等开发建设,搭建多元化投资格局。引导社会资金以PPP模式投资基础建设,物流信息平台及电子商务发展,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融资方式。

  三是强化融资能力,打造“多元化”投融资平台。进一步发挥各类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保险和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交通建设资金。

  四是强化政策支撑,形成“公平化”竞争环境。制定印发《关于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实施方案》、《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严格招投标程序的通知》等配套政策文件。对厅发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清理工作,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件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切实营造了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