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3.07.2014  20:05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防指的要求,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启动防台风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宣布淮河以南地区交通运输部门自7月22日12时起进入Ⅲ级应急响应,同时要求其他地市交通部门密切关注台风“麦德姆”动向和天气变化,随时做好防台风防汛准备。
        公路方面:要求公路管理部门加大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巡查力度,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和桥隧逐一进行排查,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台风影响期间,重点加强对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易发地区公路的监控,做好隐患排除工作;一旦受台风、暴雨影响发生公路阻断,要按照“先通后畅”的原则,全力以赴组织抢通,保障道路通行。
        道路运输方面:要求运管部门以“两客一危”企业和车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掌握道路通行状况,科学调度运力,做好车辆安检工作和驾驶员安全叮嘱工作,落实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台风防汛主体责任。
        水运方面:要求海事(港航)部门加大通航密集区、港口、码头、水上施工作业区等水域的现场监督力度,重点强化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遇有恶劣天气不能保证安全航行时,要立即禁航;台风影响期间,劝导辖区水上作业船舶归港避风,减少事故隐患;同时督促有关水运企业落实防台风防汛责任,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防汛工作。         
        交通工程建设方面:要求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督促施工单位提前加固大型临时结构、检查机械设备抗风措施,对易受台风、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要及时转移施工人员和重要物资;台风影响期间,凡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一律停止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