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速交警提高举报奖励标准 有效举报每条可获话费100元

01.07.2016  02:08

合肥 热线讯 近日,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外发布消息,从7月1日起,安徽在前期实行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扩大举报范围、提高举报奖励标准。此次增加可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遮挡、变造号牌”等,每条有效举报奖励从之前的话费50元提升为话费100元。

扩大举报范围 提高举报奖励标准

据悉,自2015年11月以来,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面向社会开展了机动车辆“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举报活动的开展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全省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通行秩序明显改观。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保留原有对“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的基础上,增加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遮挡、变造号牌”等三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

取消举报奖励金额上限,将目前每条有效举报补贴话费50元标准调整为每条100元,实行“多举报多奖励”。对举报人的话费补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将每季度统计汇总,定期向有效举报的违法举报人进行手机话费充值补贴。

增设新媒体平台 举报须符合取证要求

据记者了解,公众可以通过照片或视频的方式取证举报“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两种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或视频必须符合取证要求:举报此次新增的“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求照片应在3张以上,照片应反映违法的大中型货车或者客车的前方无车辆或者影响其车辆安全行车的因素、坑凹等,还应反映车辆不按规定分道行驶,要清楚反映出车辆的车型、车牌、颜色等准确信息。另外,视频举报要包含上述所有信息的动态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原有“安徽交管e点通”网站( www.ahedt.gov.cn )网络“有奖举报”的基础上,新增新媒体举报平台。公众可以关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 微信 公众号“安徽公安交警在线”(微信号:anhuigajjzx,二维码附后)点击“有奖举报”菜单,通过照片或视频的方式取证举报,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完成。

增设实时、属地电话举报 现场查纠处理

对“客运车辆超员”和“遮挡、变造号牌” 两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实行实时、属地电话举报,公众可拨打全省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报警电话号码(附后)举报。公众在进行实时、属地电话举报的同时,也可直接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进行举报,电话0551-62801593。有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和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将及时受理,部署和安排警力对违法车辆进行查纠和现场处理,并在查实后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佟泽波 丁成 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