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警全面加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05.05.2015  18:04

  春夏之交,多阴雨、雾霾天气。我省处于高速公路旅游客运、自驾车出行高峰,货运流量持续攀升,可能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诱因增多。日前,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对强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进行重点安排检查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所作为、加强督导、重点部署、强化管理。

 

  为认真贯彻省、厅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高速公路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多发势头。5月5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近期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部署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严管理、严执法,查隐患、追源头,抓督导、促落实,狠抓高速公路防事故、保安全工作。

 

   各级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导

 

  为确保管理力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经常性巡查、抽查交通秩序混乱、事故多发以及易发拥堵的路段和节点。5月1日上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主要负责人范厚本一行轻车简从,沿京台高速公路进行暗访,实地查看“五一”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行车秩序及沿线交警部门勤务落实、宣传警示等情况。

 

  5月至6月,各地交警部门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参加两次高速公路夜巡夜查活动,支队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参加三次高速公路夜巡夜查活动,帮助基层查找交通安全隐患,检查督促路面巡控勤务落实。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组织机关民警赴高速公路基层单位跟班作业活动,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高速公路道口勤务安排、交通违法查处、安全源头治理、危险路段排查等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帮助当地解决困难,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科技布控天罗地网 剑指高速重点违法

 

  依托高速公路交警执法站建设,严格落实执法站勤务,对明显违法车辆、布控拦截车辆和“两客一危”重点管控车辆做到逢车必查,对其他车辆实行逢疑必查、重点抽查。对凌晨2时至5时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发现仍在继续行驶的,一律依法处罚后引导至就近的服务区强制停车休息。

 

  对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超速违法、遮挡号牌车辆以及其他违法车辆,依托交通安全执法站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在出口处进行拦截查处,切实提高执法震慑力。

 

  近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结合统一建设的40套省际卡口投入使用,在全省部署开展“畅行高速—春季4号”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整治“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

 

   推行“1+1+1”勤务  “一路三方”化零为整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省路政总队、省交通控股集团公司、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建立全省高速公路“一路三方”联勤联动新机制,大力推进“1+1+1”联合巡查勤务模式。即每台执法车辆由1-2名公安交警、1-2名路政人员和1-2名经营管理(路产)人员组成勤务巡查组加强联合巡查,依法管理、职能互补、资源共享、协同一致,有效提升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将根据天气、交通流量变化,适时提升勤务等级,调整工作安排。在实行二级或一级勤务时,对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多发路段或者临近上述路段的服务区出口、互通枢纽分流处的安全位置设置重点值守岗。

 

  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将严格落实夜间联勤巡逻机制,按照交警总队统一制定的各路段交通管理勤务联动方案,在0时至6时时段,实行相邻大队轮替巡逻、错时巡逻。

 

   研判预警在先 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针对近期温差大、雨水多、湿度高,雾霾天气多发,以及午季即将到来,高速公路沿线焚烧秸秆现象可能增多的问题,积极加强与气象、路政、道路经营单位的协作联动,强化信息沟通,加强对道路沿线气象状况的收集掌握,努力做到及早发现,及早预警。

 

  对发现道路沿线焚烧秸秆现象的,在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时,将焚烧现象涉及路段、影响程度以及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同步报告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提请政府相关部门消除隐患源头,并针对烟雾恶劣天气对道路通行影响程度,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果断采取相应级别的交通管制措施,把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马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