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岗镇原副镇长刘宗保受贿60万 获刑9年

27.06.2014  21:49
导读:据了解,刘宗保从十里庙社居委书记起开始受贿,当时他的身份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就大胆收受贿赂,第一次收钱就金额就高达30万元,之后又陆续受贿30万元。尽管如此,刘宗保却一路高升,当上了蜀山区井岗镇副镇长。

安徽网讯 今天下午,记者从合肥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蜀山区井岗镇原副镇长刘宗保,因受贿罪被判刑9年。

据了解,刘宗保从十里庙社居委书记起开始受贿,当时他的身份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就大胆收受贿赂,第一次收钱就金额就高达30万元,之后又陆续受贿30万元。尽管如此,刘宗保却一路高升,当上了蜀山区井岗镇副镇长。有了更高的位置,受贿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最终,刘宗保被查,后经合肥市中院审理,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受贿罪,判处期有期徒刑9年。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袁星红